电影大师第449章 专业的作者

    viy写短篇小说了!

    写短篇小说的明星名人有不少,像詹姆斯-弗兰科、约瑟夫-高登-莱维特等都有写,但像叶惟以18岁之龄写出此等质量的文章,真是独一个,拿去和弗兰科等人比较是对他们的不公,他在专业w日ter的范围。

    因为叶惟注明“喜欢就转载分享吧”,高水平加明星效应,等于短时间内疯狂地传播。

    人们普遍赞赏《收集眼球的人》,越有恐怖题材阅读力越觉得惊艳,倒是很多的青少年粉丝表示许多单词看不懂,读起来有点困难。但媒体们、书评人们纷纷加以赞慨:

    著名书评杂志kirk的官网评说“极致的末日气氛,丰满自然的细节,叶惟把读者带到了一个残酷世界。”《纽约时报》书评网说“恐怖和黑色幽默的冷酷结合,绝望感存在每个段落之中”,洛杉矶书评网更说“创造丧尸新风气的动人开端”……

    丧尸迷们确实大都被惊艳到了,zom逼efans网第一时间转载了文章,读者们的评分高达9。5分,评论板里充斥着“天啊!还有吗?”、“这种丧尸故事的感觉太棒了!”、“viy,请写下去!”……

    从现代丧尸类型(zom逼e)诞生之初的1929年的第一本小说《魔幻岛》,到1932年的第一部电影《白魔鬼》,再到现在2006年5月,丧尸早已是一种流行于全球的大众文化,遍及小说、影视、游戏、动漫等等,没几个人没有接触过丧尸故事。

    在如今可以说什么丧尸都被写过拍过了,没有智力、有智力,不能繁殖、能繁殖,病毒的、外星来的、能说话的……

    《收集眼球的人》的丧尸属于最老套的那种,有什么惊艳?

    因为丧尸题材还从来没有往它的方向去发掘到这种深度。

    它不像《蛇与彩虹》(1985)以巫毒、邪教去写;不像《来自天王星的流浪丧尸》(2003)写得像《安德的游戏》一般;不像《一天天地世界末日》(2004)的军人、高科技、世界大战。

    不像理查德-麦瑟森的《我是传奇》(1954),不像斯蒂芬-金的《宠物坟场》(1983),也不像乔治-a-罗梅罗的《活死人》系列电影(1968、1978、1985、2005)。

    《我是传奇》开创丧尸食人,《活死人之夜》发扬光大……

    这三位大师互相影响,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丧尸文化、流派和类型。

    全世界完蛋/主角的活动地全完蛋,主角一个人对抗所有敌人,那是《我是传奇》;丧尸发展出新文明,主角成了唯一异类,新文明的传说里的杀人恶魔,那也是《我是传奇》。

    一个城市/小镇/屋子爆发丧尸危机,人物们落入危险,困死在场景中,要么对付怪物,要么死。那是《宠物坟场》,也是《大白鲨》、《异形》、《异形魔怪》、《群尸玩过界》、《僵尸肖恩》等等。

    在这种类型中,是丧尸是鲨鱼或是gra波ids其实都一样,也能是恶鬼、杀人狂、外星人,形态不同而已。

    《活死人》系列的伟大无需多言,它的种种开创是丧尸片里至今不衰的基石。从故事形式来说,一个人类小团队一起逃亡,杀丧尸、内部分歧矛盾、有成员死去、目标是前往一个未沦陷的安全地,类似的故事都要认其为鼻祖。

    还有一种就是《生化危机》、《辐射》等,它们的故事视角非常高,着眼于科技变化、国际动荡、人类文明的生死存亡这些,说丧尸、生存,还不如说未来、科幻、冒险、势力争斗、废土世界。


    说到废土世界、反乌托邦,当然得说《疯狂的麦克斯》系列,而它和《星球大战》是一类:人类最原始的英雄故事。

    在一部电影现世之前,丧尸文化大致就是这样,人物们的目标无外乎:

    为了解药、不要被吃掉、逃到安全的地方、把怪物们杀光就行了、阻止世界末日。

    在2002年被一部800万预算的英国恐怖片改变了,它叫《惊变28天》:

    吉姆从一次车祸导致的昏迷中醒来,发现自己赤身的躺在一家破落医院里,世界已经大变,他却不知道怎么回事。他离开医院游荡在伦敦街头,几乎被丧尸们杀死时,被其他的幸存者所救。

    吉姆这才知晓真相,病毒、28天英国就全完了,还有的是无数丧尸、一点点幸存者和广播中的曼彻斯特外的军人。他们要前去避难,一路凶险、有成员死去,剩吉姆和两个女人到达,其实是陷阱,军人们成了禽兽,要强-奸俩女人。吉姆逃了,又回去救人,军人们完蛋了,最后是多结局,有吉姆活的,有吉姆死的。

    往大来说,《惊变28天》依然是老一套的“不要被吃掉+逃到安全的地方”,但它却给死气沉沉的丧尸世界带去一股新活力,因为它的视角很低、世界很凋零,它着重于生存、真实、人性的黑暗。

    相比丧尸,其他的活人更加恐怖。

    不过《惊变28天》后,这股新活力没有得到发展,《死亡之屋》、《僵尸肖恩》继续“把怪物们杀光就行了”,《生化危机2》、《猎杀活死人》继续“不要被吃掉+逃出去”,《活死人之地》是进化丧尸和人类的文明对抗,人类的最后堡垒还内部一团糟。

    就是没有《惊变28天》那种:“现在的世界快速全线崩溃,杀不尽的丧尸,随时被吃掉,没有解药,没有安全之地,已经世界末日,有好人,但也到处是坏人,你能做的只有争取多活几天。”

    《收集眼球的人》也属于这类,所以新鲜,所以惊艳。

    不需要丧尸怎么革新,只需要选择新颖的视角。

    在丧尸迷们看来,叶惟这篇短篇小说实在是集丧尸故事于一体:

    第一段落是《活死人》+《宠物坟场》,团队逃亡,展现了环球影城;第二段落是《我是传奇》+《生化危机》,社会动荡,展现了一座城市洛杉矶;第三段落则是《惊变28天》和自己的新风,活下去,展现了整个世界。

    篇幅最小的第三段落却是他们的最爱,像评论家弗林-迪亚斯所言:“一觉睡醒,提砍刀去杀丧尸,与别的幸存者巧遇聊天,挖眼球,吃早餐,谈谈末世感想,viy的新生活真是让人……没所谓了。”

    除了视角,以几段话通过两个大学新生年龄的幸存者的背景介绍,就把一个混乱黑暗的末日世界呈现眼前,凛冽的文风、自然的调度、流畅而富有画面感的电影式描写……所有这些老道的笔力,都让书评家们赞叹不已。

    一点饼干、一张毯子就是杰伊和塔琳为之拼命的东西,他们对“收眼人”的一连串态度变化,这种视角、世界设定和故事力量是现在丧尸文化所奇缺的,也是全球丧尸迷所饥渴的。

    而“叶惟”已经收了读者们的眼睛,三年中他都经历了些什么?他在想什么?他是好人还是坏人?算好人还是坏人?他帮助了两人,但他吃人眼,他似乎仍是那个聪明幽默的viy,或者该叫他的新名字:收集眼球的人。

    viy以第一篇短篇小说再度宣示他的天才之名。

    丧尸迷们想看到更多!这是顶级的丧尸故事之一,现今2006年最有吸引力没有之一,然而叶惟说这是短篇



第449章 专业的作者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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